关于评选表彰2009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0-2-11 9:43:00    浏览次数: 131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荆城政园党字[2010]1

 

关于评选表彰2009年度先进集体

及先进个人的通知

 

局属各单位、局机关各科室:

2009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建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全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生活、服务工业兴市两大目标,团结拼搏,克难奋进,扎实工作,市政园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企业改革稳中有进,安全生产措施严格,行风建设卓有成效。为表彰先进,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,推动市政园林建设事业健康发展,经局党委研究决定,在市政园林系统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比表彰工作基本原则

评比工作总体上本着鼓励先进,激发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热情的出发点,对在今年工作中勇于改革创新,狠抓科学管理,工作克难奋进,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。坚持改革创新、激励争先的原则;坚持科学管理、注重实效的原则;坚持上下联动、整体推进的原则;坚持紧密联系市政园林工作实际,团结拼搏、克难奋进,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建设、管理工作任务的原则。

二、评比范围和对象

局系统各基层单位、机关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。

三、评比条件

1.各单位(科室)年初根据工作职责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签署的工作目标责任书;

2.每月25日前向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的完成情况;

3.局办公室通报的一年来各单位(科室)工作情况;

4.各科室整理的一事一册工作完成情况;

5.民主测评结果;

6.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。

四、评比办法

1.查看考核资料。

2.民主测评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基层领导进行民主测评。

3.分管领导考评。由分管领导对其分管的科室和人员逐一进行考评。

4.考核领导小组审定。由考核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(科室)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、个人民主测评、分管领导考评意见汇总,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,评定考核等次。

五、奖惩办法

1.拟评选先进单位2个、先进科室2个。

2.按照优秀核定的指标,局机关评选6个先进个人,按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给以奖励。

3.在绩效考核评比中,反映很差的科室和个人,按规定奖惩办法执行。

六、评比的有关要求

评比表彰活动是考核各单位及个人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根据评选条件,自下而上地推荐,广泛征求群众意见,真正评选出事迹突出、感召力强,具有示范作用的单位和个人。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核、严格把关,并于2010130日前将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局人事教育科。机关各科室于2010130日将一事一册工作完成情况报人事教育科。

 

 

附:1、《市政园林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》

   2、《市政园林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》

 

 

 

 

 

年一月十三日

 

 

 

 

市政园林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

 

    

先进个人()

路远公司

5

   

2

公园管理处

3

绿   

2

九龙渊公园

2

沙隆达广场

2

太师渊公园

1

花木公司

1

   

6

   

24


荆州市市政园林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

 

   

 

   

 

出生年月

 

   

 

   

 

文化程度

 

政治面貌

 

参加工作时间

 

工作单位及职务

 

拟表彰奖励名

 

主要先进事迹

 

呈报单位意见

    

局党委审批意见

    

 

主办单位:荆州市城市市政园林管理局